科技部關于印發《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名單》的通知
(國科發區〔2020〕273號)
北京市、遼寧省、上海市、江蘇省、浙江省、湖北省、廣東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科技廳(委、局),教育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農業農村部、衛生健康委、中科院辦公廳(室):
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,2020年5月,科技部、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商務部、知識產權局、中科院聯合印發《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》(國科發區〔2020〕128號)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經有關部門及地方推薦,九部門共同確定了《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名單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按照《實施方案》要求組織試點單位完善工作方案,抓緊開展試點工作。
聯系人及電話:
科技部成果與區域司楊燁瑤,58884289
附件: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名單
科技部
2020年10月12日